近日,东莞某电子公司发布一则节假日安排通告引发关注。这份落款2026年9月15日的通知,将本应是中秋节法定节假日的9月25日定为正常上班日,并且声称当日仅按普通工作日计发工资,同时把中秋节1天法定有薪假合并到十月国庆假期中核算。引发网络关注。 我们来看看这份通知: 从事件本身来看,按照国务院公布的2026年节假日安排,9月25日为中秋节,属于法定节假日,依法应当安排员工休假。法定节假日加班有着明确法律要求: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,必须支付不低于工资300%的劳动报酬, 不得以普通日薪、调休或者延后折算假期的方式替代 。 而该企业的通告,直接把中秋法定假日当成普通调休工作日,不仅不准备支付三倍加班费,还将中秋的法定有薪假挪到10月国庆假期统计,混淆了中秋与国庆两个独立假期的时间边界。 通告末尾还设置员工签名栏,要求员工确认知悉上班安排,试图以员工签字的形式固化不合理用工要求 。 需要明确的是,即便员工签字,这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本身无效,不能免除企业法定的薪酬支付义务。 针对此事,有网友评论,按照他这样搞,那平时淡季的时候放他个十天半个月,春节的时候全部到岗上班。这不是乱套了嘛。但话又说回来, 调休一天也没个啥。如果你确实有事情可以请假一天。 公司照常运作,你请假做你该做的事情,这不是两全其美吗? 有网友指出,现在的厂三倍工资的时候就放假。 有网友跟帖,我们厂也听说中秋节那天放假,但和27号星期天对调,星期天上班,不知是不是真的? 也有网友表示,可以不去啊这有什么。 这一现象并非个例,集中出现在珠三角电子加工这类劳动密集型行业。 当前实体经济承压,不少中小制造企业订单波动、利润变薄,经营压力持续存在。部分企业管理者形成一种错误认知:压缩假期、控制加班成本,是降低运营压力、维持企业运转的办法。他们片面追求生产产能,优先保障订单交付,却忽略劳动法律底线。 在他们看来,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会抬高用工成本,于是通过混淆调休日期、转移核算假期、口头或内部通告调整假期等方式,试图规避加班薪资支出。短期看似乎减少了人力开支,但这种做法潜藏着巨大风险:一旦员工提起投诉、仲裁,企业不仅需要补齐三倍工资差额,还可能被人社部门责令整改,甚至面临行政处罚,损害企业信用。 而另一边,当前就业市场竞争激烈,很多基层务工人员出于保住工作的考量,面对企业不合理的放假、加班安排,往往选择沉默。不少劳动者担心提出异议会被企业穿小鞋、岗位被替代,即便知道权益受损,也不愿主动维权。 这种心态,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少数企业持续触碰用工红线。劳动者的隐忍,并不代表企业可以无视法律。稳定的劳资关系,恰恰是中小企业长久发展的根基。电子制造业依靠一线员工维持生产线运转,员工的归属感与安全感,直接关联生产效率、产品质量和人员流失率。依靠克扣节假日劳动报酬换来的短期产能,会不断消耗员工信任,加剧人员流失,反而增加企业反复招工、培训新人的隐性成本,得不偿失。 法定节假日制度,是国家保障劳动者休息权的基本制度,也是平衡生产与民生的重要安排。企业要纾困,着力点应放在优化生产流程、提升产品竞争力、合理规划生产排期上,而不是从员工的休息权、劳动报酬上压缩空间。 监管层面,也需要持续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节假日用工情况的巡查,畅通劳动者投诉渠道。对于劳动者而言,也应当知晓自身合法权益,保留通告、考勤等证据,学会理性维权。 总之,全球经济下行复苏阶段,企业生存不易,劳动者就业不易,但再难也不能突破劳动法律底线。企业与员工不是对立关系,而是共同体。尊重员工休息权利、依法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才能构建良性劳资环境,实现企业经营稳定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双向共赢。 对此,你怎么看呢? 特别

about image